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鹤山市水利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鹤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鹤山市水利局电话、书面来信
网址:/gzjg/sfbm/hssslj/
通讯地址:鹤山市谷埠港口路36号
电话:0750-89399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分工及主要职责),分工调整及人事任免信息 | 办公室 |
领导分工 | 领导工作分工 |
2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公开目录 | 鹤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目录内容等信息 |
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表等 |
3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局及直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及绩效管理情况 | 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股 |
4 | 部门文件 | 规划计划 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各相关股室 |
其他文件 | 我局制定的文件、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 |
公示通告 | 本单位通知、公告等信息 |
5 | 政策解读 | 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等材料 | 各相关股室 |
6 | 政务服务事项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实施目录及各事项(含子项)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事结果、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投诉、业务系统等要素信息 | 各相关股室 |
行政许可 | 许可结果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状态等) |
7 | 行政执法 | 执法信息 | 局本级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及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 各相关股室 |
8 | 综合管理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政务要闻、工作动态、党建等信息 | 办公室 |
意见征集 | 公开征集意见信息 | 各相关股室 |
其他信息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各相关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