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坪街道西郊、桃源河下游东岸,1957年发现。且确认为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是鹤山市最早的人类遗址之一。今遗址已被毁去,文化层无存。经清理,在遗址发现有大量贝壳堆积,以蚌、蛤、蚬为主。还有兽骨、石器、陶片等。石器有石锛、石斧等,以有肩石锛为多,多经磨制。陶片以泥质红陶为主,少量泥质灰陶和夹砂陶。陶面分素面、刻划纹及几何印纹及篮纹、曲折纹、水波纹、弦纹、菱格加点纹等纹饰。从该遗址的地形特点和出土物类与佛山河宕遗址相同,是较典型的“河宕类型文化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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