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开筑的一条山间小道。位于鹤城镇与宅梧镇交界的皂幕山系的彩虹岭上,横跨皂幕山东西两侧,全长约15千米,最高处海拔660米。清雍正十年(1732)至清乾隆六年(1741)间,因双桥都(今宅梧镇、双合镇)与附城都(今鹤城镇)中隔皂幕山,来往不便。鹤山首任县令黄大鹏倡议凿山筑路,此道筑成后,两地路程由80里缩短为30里,成为两地交往的必经之路,黄大鹏以书题“彩虹岭”3字刻于古道中段石崖上,现仍保存完好。“彩虹夕照”为鹤山旧八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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