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西欧建筑物。旅港殷商林绍芬故居。在址山镇莲花村西面,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楼高4层,背北向南,建于1934年,为框架结构。外表乳色,窗门均铁枝栏栅,外为颇厚铁门,窗为柚木框镶玻璃,柚木大门,楼顶平台正中为圆形亭盖,四角稍翘,楼顶有1.2米高的栏墙,四角有瞭望亭作防贼之用,南有一牌匾书“朴庐”,字为颜体,遒劲洒脱、寓返朴之谦词。外观古朴稳重沉实,每一层楼的东北角均有厨房间,有一天井直通四层,顶部还设有蓄水池。首层地面均为图案的花阶砖,其它三层地面以石米涂料图案打磨,精工细琢,如出天然。楼体坚固,弹难穿入。抗日战争期间被国民党一个连的保安队强驻,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地方联防队又鸠占;香港沦陷时,楼主林绍芬携第7子景涛等人回乡居住过一段日子。1949年末,地方人民政府接管此楼,曾做过乡政府、粮仓、公社办公室。1983年2月,莲花楼按侨房政策把产权交还林绍芬嫡子林家强、林景涛。1985年和1990年曾两次粉刷全楼及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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