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细就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根据决定,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14日至15日在沙坪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听取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第40选区补选的陈文的鹤山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14名。
会议经过表决,任命唐砚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唐砚为代理院长;免去张海疆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吕永昶的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黎明华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张海疆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冯细就向唐砚颁发任命书。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建华、黄文、任文、储涂应、欧卫华参加会议。副市长黄省志,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黄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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