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江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CG2022050
项目名称:2022年江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6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2022年江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416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2年江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6700.00 | 416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供应商须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壹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三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8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8月8日15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0750-896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0750-881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071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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