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STJZB22009C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鹤山市公安局、鹤山市看守所、鹤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2022-2023年度鹤山市公安局、鹤山市看守所、鹤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1、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为鹤山市公安局、鹤山市看守所、鹤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办公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最高折扣不应高于100%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或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合同自然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记 录 名 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300
4、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止。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8月26日9时00分至 2022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公安局
地址:鹤山市鹤山大道1300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50-88388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联系方式:0750-8218839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代理机构)
电话:0750-8218839
发布人: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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