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鹤华中学的委托,就“鹤山市鹤华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名称等
1、采购项目编号:HSJLZB20220824
2、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鹤华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
4、采购数量:1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中标数量 | 采购预算 | 供货期 |
E包 | 面包类 | 1家 | ¥ 35 万元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折扣,0≤投标折扣,不接受区间报价(如7折~8折),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2)投标人可对全部包组或单个包组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顺序进行评审,包组号评标顺序:1)E包。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全部兼中,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可中2个包组;一个投标人中了2个包组后,该投标人其余投标包组仍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二)供货期限: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鹤山市鹤华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鹤山市鹤华中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1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附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发票,需用单位公户向以下账户转账,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投标人所供货的产品限定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供货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鹤山市鹤华中学
地址:鹤山市人民东路13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31068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中华园30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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