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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汉接龙村小公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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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平汉接龙村小公园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ZB00025

  项目名称:平汉接龙村小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959.54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平汉接龙村小公园建设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共和镇平汉接龙村小公园建设项目。含平整场地、新建休闲公园地砖346㎡、原有社工翻新,新建青砖围墙22㎡、新建人行道等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9959.5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590.93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5.工期:6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6 日至2023年02 月 22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3.方式:现场获取。

  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经办人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单位法人证明书及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除提供单位法人证明书外,还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的上述操作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结果为准。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五、开启

  时 间:2023年02月2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7 日9:30时00分至2023年02月 2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

  地址: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0750-8306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8909390

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