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及工作实际,拟递补聘用二级工程管理员1名,目前已完成相关审核程序,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鹤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受理单位:鹤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4号三楼。
联系电话:0750-8939645。
二、报到事项
拟聘人员公示期通过后,拟于2023年3月1日入职,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鹤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拟递补聘用人员名单
鹤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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