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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鹤水利〔2024〕42号
HSBG2024002
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各广大人民群众:
为落实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决定对《鹤山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废止,即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鹤山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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