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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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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解读:《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

解读文本:《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

视频解读:《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

鹤府办〔2025〕6号

HSFG2025001

联系方式:0750-8891673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