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鹤山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就业,加大对民生保障的投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来源呈多元化,消费支出稳定增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据100户城镇居民家庭调查显示,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841.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人均消费性支出15675.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
一、四大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收入仍是主体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仍是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也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637.97元,同比增长12.2%,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82.8%,仍是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18563.31元,同比增长12.3%。2011年9月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2000元大幅调整到3500元,城镇居民个人所得税支出大幅下降,多种因素共同促进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近年来,鹤山市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制定并落实一系列扩大就业政策,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促进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年人均经营净收入786.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占家庭总收入的3.5%。个体经营不仅是居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居民就业的一条出路。
(三)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目前鹤山市城镇居民投资意识的增强,居民买房放租的现象明显增多。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77.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82.6%,人均为311.99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71.1%。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近年来,鹤山市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提高保障标准。2012年人均转移性收入2720.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2176.39元,同比增长9.9%。
表1 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四大收入的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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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 |
2011年(元) |
同比增幅(%) |
家庭总收入 |
22522.75 |
20029.86 |
12.7 |
可支配收入 |
19841.51 |
17593.43 |
12.8 |
工资性收入 |
18637.97 |
16608.16 |
12.2 |
经营性收入 |
786.16 |
761.18 |
3.2 |
财产性收入 |
377.76 |
275.56 |
37.0 |
转移性收入 |
2720.86 |
2384.96 |
16.3 |
二、消费支出整体上扬,消费结构继续优化
随着多项扩大内需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市场管理的进一步规范,鹤山市城镇居民消费信心也得到增强,消费结构更趋优化。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675.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居民消费支出情况如下:
表2 2012年城镇居民消费性八大项支出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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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 |
2011年(元) |
同比增幅(%) |
消费性支出 |
15675.26 |
14816.20 |
5.8 |
食品 |
5931.71 |
5846.08 |
1.5 |
衣着 |
834.86 |
799.21 |
4.5 |
居住 |
1621.10 |
1514.21 |
7.1 |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
1095.39 |
1017.63 |
7.6 |
医疗保健 |
624.76 |
495.88 |
26.0 |
交通和通信 |
3130.08 |
2977.58 |
5.1 |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
1945.65 |
1704.48 |
14.1 |
其他商品及服务 |
491.69 |
461.13 |
6.6 |
(一)食品支出平稳增长,恩格尔系数同比下降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食品消费从简单的温饱型转变到了更加注重合理的膳食结构,更加追求食品的营养性、均衡性和多样性。2012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5931.7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消费观念的更新,在外就餐越来越多,支出也明显增加,全年人均在外饮食支出达952.06元,同比增长10.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7.8%,比上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衣着消费存在新趋势
随着现代家庭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审美意识的提高,城镇居民的衣着消费观念发生转变,衣着消费以购买成衣为主,成衣因其款式新颖、质地良好、做工细致、节省时间等优势,在城镇居民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2012年城镇居民衣着人均消费支出为834.86元,同比增长4.5%,其中服装类人均支出561.08元,同比增长6.9%。
(三)家居生活追求舒适
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成为居民消费的新亮点,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政策的延续,电子信息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各种家用电器推陈出新,刺激了居民的消费欲望,大量款式新颖,功能齐全的中高档电器涌入寻常百姓家。全年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095.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居住类支出1621.10元,比上年同期上涨7.1%。
(四)信息化程度提高,出行交流更关注方便迅捷
2012年,城镇居民交通和通信人均支出达到3130.08元,同比增长5.1%。交通支出人均2030.85元,同比增长7.1%。家用汽车增多,直接拉动居民交通费支出增加。据调查,截止到2012年12月末,鹤山市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每百户拥有量为35辆,同比增幅达45.8%;人均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885.34元,同比增长12.6%;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消费增长也值得关注。2012年,上网费人均支出达到239.3元,同比增长10.9%。截止到2012年12月,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59.64部,同比增长11.9%,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为74.97部,同比增长1.5倍多。
(五)医疗保健消费增幅最大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人们对健康认识水平的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医疗保健消费更加趋于理性。全年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624.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占消费性支出的4.0%。
(六)教育娱乐消费继续增长
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需求的增长,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2012年,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人均支出1945.65元,同比增长14.1%,旅游成为增长亮点。城镇居民旅游支出增长较快,据统计,旅游年人均支出712.23元,同比增长39.5%。此外,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社会竞争压力增大,城镇居民教育年人均支出723.73元,同比增长20.9%,其中成人教育费支出同比增长28.4%。
三、继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议
(一)强化措施,拓宽渠道保增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快速有序发展。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增加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来源。
(二)抑制物价过快上涨,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大力发展生产,搞好运产销的衔接;二是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三是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按标准及时做好低收入家庭的消费补助发放,减缓物价上涨对居民家庭生活的影响。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城镇低保、基本养老金、基本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标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改革,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居民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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