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第二次)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因原编制单位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不愿意继续承接本项目环评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单位变更为中科环境科技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址:鹤山市鹤城镇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7148.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41.0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2.8%。

建设内容: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为24.37万㎡,库容量214.52万m?,已建16000m?的渗滤液调节池、100 m?/d的渗滤液处理站,及相关除臭、噪声控制措施。填埋场自2011年7月起投入使用,初期只收集沙坪等4个镇区的生活垃圾,目前生活垃圾收集范围扩大至沙坪等10个镇区,平均处理规模为450t/d,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约8年,不能满足鹤山市未来生活垃圾处理的需要。

为保证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置能力,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并减少填埋场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建设本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生活垃圾预处理车间,对生活垃圾分选后填埋;分选出来的泥土和腐殖质用于制作腐殖土,轻质可燃物委外燃烧处理。2、清理原有简易填埋场垃圾,将原址建设成填埋场二期库区,扩大填埋容量;二期库区面积为3.7万㎡,库容为60万m?,生活垃圾填埋量从450t/d增加到600t/d,全场使用年限为20年。3、升级原污水处理站,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及效果,渗滤液处理能力从200 m?/d增加到300m?/d。4、建设沼气发电和燃烧处理系统,充分利用资源并减少废气污染,发电规模为3MW/h。

建设单位: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0-8971132

电子邮箱:626513274@qq.com

通讯地址:鹤山市桃源镇乡道Y086马山路段旁

编制单位:中科环境科技发展(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0922239

电子邮箱:46316481@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院园西区705号楼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分选车间废水等。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包括垃圾填埋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垃圾填埋废气,渗滤液在调节池和处理站的恶臭气体、填埋作业粉尘;垃圾在运输和填埋过程的粉尘污染等。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填埋作业车辆设备、垃圾分选设备、发电机、风机等,噪声源强在85~95分贝之间。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包括渗滤液泄漏、填埋气体爆炸、垃圾坝溃坝或垃圾堆体沉降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和分选车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垃圾渗滤液混合,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膜生物反应器+芬顿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较严者后,后通过现有排污口排入马山渠。

2、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配备洒水车辆,对场内道路采取定时洒水措施;填埋场内作业表面及时覆盖;种植绿化隔离带,控制扬尘扩散,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选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抽风,集中进行喷淋洗涤+生物除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垃圾填埋废气输送至沼气发电系统进行燃烧发电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2)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技术先进,做工精良的低噪声设备;②大型振动类噪声设备分别设置减振基座;小型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墙,如各种风机、各类提升泵;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使其工作状况良好;④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绿化。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污泥收集后送入本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过压滤后含水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入场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渗滤液泄漏防范措施包括加强防渗导排系统的维护监测,泄漏处理应急措施;防火措施包括加强排气和报警装置的维护,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垃圾堆体沉降和大坝溃坝防范措施包括考虑堆体坡度设计,加强施工质量和日常管理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知,由于本项目排放水量相对马山渠流量而言很小,污染物浓度不高,对马山渠水质浓度的增加贡献较小,事故排放情况下也不会对马山渠造成很大影响,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马山渠评价河段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由于建设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由报告书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未超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大气质量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常运作,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版,经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本项目无固体废物外排,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风险,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鹤山政府网(/)或到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索取查阅。

2、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居民。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示负责。公众调查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1)是否支持本项目;

(2)本项目是否能解决现有生活垃圾处置问题;

(3)本项目可能对您造成何种环境影响;

(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

(5)是否同意报告书中观点;

(6)其它。

建设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六、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马山填埋场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马山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