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在《G325 至X537 连接线(沙坪河堤—滨江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选址选线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G325 至X537 连接线(沙坪河堤—滨江大道)工程。
建设内容:拟建的 G325 至 X537 连接线(沙坪河堤—滨江大道)工程作为一级公路,位于鹤山市坡山片区,分两段,分别为新星路段和乐园路段。新星路段为南北走向,北起西江南岸西江大堤,南至沙坪河北岸现状沙坪堤;乐园路段为东西走向,西起新星路,东至规划乐水路。
二、公开下列信息:
《G325 至X537 连接线(沙坪河堤—滨江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G325 至X537 连接线(沙坪河堤—滨江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文件链接见: https://pan.baidu.com/s/16sZWG3VwqgFiaPbLIPIMrQ 提取码: 9kip。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根据环评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评价,确定的范围为本项目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区域以内的公众。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opvQQo7yq1p9Hv-ZL_H3Q 提取码:ed1g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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