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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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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鹤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心工作,提升法治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开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新篇章积极发挥城管力量,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在具体行动和工作实效上,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带头,严格落实《鹤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参加45人次;党支部学习21次,参加近400人次。通过集体学习,集体研究,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干部的法治思想认识水平。

  二、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责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我局法治工作。根据《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明确自身工作分工及工作重点,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防养老诈骗”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法,执法守法

  我局着实开展全员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按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江门城管局开展的城管法制课堂,共举办72期,培训550人次,组织执法人员定期进行业务水平及法律知识考试,倡导“721”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

  (二)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聘请了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索茂军律师和林达荣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三)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与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相融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执法更加公平、公正。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期间,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241宗,其中行政处罚8宗,行政许可168宗,行政检查65宗。在行政处罚案件共8宗,处罚金额共103100.00元,均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类。

  四、严格执法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一)严格整治城区户外广告

  针对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及违章广告整改,我局出台了《鹤山市乱搭建现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沙坪城区人民路乱搭建现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今年1-11月,我局分别对城区违章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经统计,共清拆违章广告牌约1255个,清拆面积约7337.63平方米。通过开展整治行动,使城市市容环境进一步改观,街道更加宽敞明亮,视野更加开放,总体效果较为显著。

  (二)依法打击燃气行业乱象

  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合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开展一系列打击行动。今年1月到11月,我局共开展燃气行业执法行动3次,出动人员18人次,查处无证经营燃气黑点2个,整治违法行为3起,查处气瓶325个,行政拘留2人。

  (三)开展市容环境管理专项执法行动

  我局进一步拓宽严管示范街创建工作,逐步铺开至32条主次街道和7个主要商业广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沙坪街道办对沙坪城区内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整治,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285人次,车辆3639车次,清理堆放杂物44批次,巡查水东、新华、中东西市场暂扣蔬菜9批次、电子秤10台、清理刻张小广告30处,规范车辆停放4568余车次。

  (四)整治城区牛皮癣广告

  根据《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针对城区主次干道、开放式小区、商业街区等乱张贴、乱涂喷等现象,及时清理、制止、责令整改,经统计,今年1-11月份,共清理乱张贴“牛皮癣”三乱广告约10021张(处)。

  五、积极配合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疫情期间,为常办事项开通绿色通道

  为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复工复产需求,在行政许可事项中,我局常办事项列入防疫期间专人专线服务中,申请人只需自行网上下载并填好申请表格,按指引在资料上盖公章发至我局指定邮箱即可。实现申请人零跑动,一个电话、一台电脑即可办妥相关事项。

  (二)重心后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事项随机抽查与行政检查相结合,对照《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鹤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心工作,提升法治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开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新篇章积极发挥城管力量,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备案项目实行现场检查、事后抽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此外,加强相关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失信个人和企业,限制其行政审批行为。

  六、稳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效果,拓宽普法深度,我局除了积极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之外,自身亦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5月21日,创建文明城市,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鹤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开展了“垃圾分类-乐高亲子公益课堂”,本次活动吸引了40对亲子报名参加,从活动中学习到垃圾分类,保护市容环境等知识,并将《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小知识融入活动中,普法效果十分明显。今年以来,我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联合鹤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鹤山市融媒体中心,通过线上、线下多措并举开展垃圾不落地系列活动,垃圾分类小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利用多样化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做到防控与垃圾分类“两不误”,让广大居民了解生活垃圾处理、水资源保护等民生问题,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

  七、存在问题

  (一)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仍需理顺

  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有待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提升,专业性有待提高,专业缺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不够丰富、措施不够多样、成效有待提升。

  (二)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新颖

  目前我局宣传形式以海报、彩色LED屏幕及微信公众号为主,宣传方式比较传统,宣传内容以图片及文字为主,缺乏目前流行的短视频等宣传新形式。

  八、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的工作计划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新媒体平台、线下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广大职工干部及群众的法治意识;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建设,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提高法治普陀建设水平。

  (二)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定期组织开展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在城管领域的综合法律知识和执法信息化培训,及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及时回应、妥善处置引起社会关注的行政执法问题。

  (三)专项规划

  一是进一步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以创新型城市改革建设为抓手,围绕“停车难”问题,抓好创新型城市、智慧停车专项规划。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平台运行水平。继续加强12345热线平台、“好差评”系统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的效能。三是进一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设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包括在建工程总控监管、扬尘噪声监控、视频监控、实名制管理、危大工程管理、监督执法、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等模块,实时采集施工现场信息,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四是进一步升级智慧城管系统,整合城管领域各业务子系统,实现一屏展示。推动物联感知网络与市政路灯、消防栓、沙井盖、燃气管道等城市部件和城市桥梁等方面的应用。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