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鹤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鹤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鹤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心工作,提升法治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开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新篇章积极发挥城管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在具体行动和工作实效上,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带头,严格落实《鹤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习。今年以来,我局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8次,共84人次,机关党支部15次,近300人次。通过领导带学促学,带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责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的法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我局法治工作。根据《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明确自身工作分工及工作重点,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八五”普法期间新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国家安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及时回应和解决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效贯彻实施。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法,执法守法
我局着实开展全员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对《江门市城市容貌标准》《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2023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城管法制课堂共10次,主要内容包括解读《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要点、“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行政许可法律实务、以案说法-公共设施涉及侵权的应对措施、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监管和执法水平、《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检查计划的制作及行政检查注意事项 、《反有组织犯罪法》、燃气安全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组织执法人员定期进行业务水平及法律知识考试,倡导“721”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
(二)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聘请了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索茂军律师和林达荣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三)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与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相融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执法更加公平、公正。今年以来,我局已完成的行政处罚案件有8宗,其中消防验收类宗,市容市貌类5宗;行政许可193宗,行政检查180宗。均无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严格执法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一)从严整治城区户外广告
2023年,我局对辖区户外广告标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累计出动386人次。一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辖区沿街残旧、弃置广告及建构(筑)物进行清理拆除,累计整治拆除残旧、破损、违规的户外广告招牌496个,面积达3202㎡,拆除招牌515个,加固78个,清拆乱搭建废旧空调架134个;二是对沿街店铺户外广告出现画面污损、褪色、设施破损,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等广告设置出现断亮、残损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逐个上门对商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维护、更换,共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0张。后续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进各商户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整改到位,不断推进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美观化。
(二)开展市容环境管理专项执法行动
我局进一步拓宽严管示范街创建工作,逐步铺开至32条主次街道和7个主要商业广场。联合沙坪街道办、公安交警大队对沙坪城区内市场周边、主要街道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进行整治行动,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550人次,车辆5020车次,清理堆放杂物11批次,巡查水东、新华、中东西市场,清理乱张贴广告、横额33张(条),规范车辆停放8113余车次。
(三)整治城区牛皮癣广告
我局结合职能实际,根据《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开放式小区、商业街区等集中清理积存的“牛皮癣”,严格查处乱发小广告、乱写乱画乱张贴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小广告治理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截至12月,我局共清理乱张贴“牛皮癣”三乱广告约11700多张(处)。
(四)开展油烟噪声整治行动
一是我局加强对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对未安装油烟净化措施的餐饮单位落实强制性停业整改;二是结合12345维稳平台、留言中心等信访形式的举报和投诉,定期联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对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和噪音污染问题开展执法巡查。截至12月,一共接到319宗油烟和噪音投诉,出动执法人员2258人次,巡查餐饮油烟行业201间/次、施工工地41处/次、社会噪音产生场所236处/次。
五、积极配合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针对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多、证明多、反复提交等堵点难点,立足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在政务服务领域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不断丰富扫码亮证、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应用场景,让更多企业群众享受到便民利企的数字化服务。“亮码办”一经推出,结合电子证照应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化解企业群众因忘带证件而办不成事的尴尬,减少窗口人员核对证件及扫描等繁琐工作,办事更方便、服务更高效。“亮码办”服务依托“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共享和调用电子证照,实现纸质证照的免提交,进一步丰富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为我市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行政执法提供了生动实践,探索了宝贵经验。
(二)重心后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事项随机抽查与行政检查相结合,对审批、备案项目实行现场检查、事后抽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2023年,我局制定了《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及时更新和编制最新的“双公示”目录,并加强事后监管强化动态核查,经过重新梳理之后通过的审批事项,我局将对其进行强化监管,避免出现审批后乱象。2023年共抽查3个事项,其中联合抽查事项共2个,占比达到67%。同时,参与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及市水利局牵头的4个联合抽查事项。截至2023年11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完成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六、稳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以案释法”普法再升级
2023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之年,我局十分重视面向公众的“以案释法”普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筛选所经办的具体案件或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市民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以案释法”宣传工作常态化,定期于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更新,精选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的真实执法案例,结合生动文字,为市民群众提供易于阅读理解的法律知识。截至目前,2023年,以“以案释法”为主题发布推文共7期,每期平均阅读量达560多次,普法宣传效果良好。
(二)创新活动拓宽普法深度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效果,拓宽普法深度,我除了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之外,自身亦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2023年我局联合沙坪街道各社区开展多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如3月6日在祥盛社区开展三八妇女节宣传活动、5月20日在新业社区开展围仔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6月20日在和平社区经纬花园开展浓情端午共创文明城活动、7月13日在祥盛社区文汇华府开展文明实践齐参与宣传活动、7月24日开展垃圾分类进兴业社区小孩童趣活动、9月23日在和平社区星海嘉园开展中秋创文游园活动等活动。通过以上趣味活动,让小朋友进一步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提高其垃圾分类能力,从小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推进全社会的垃圾分类工作。让居民意识到垃圾分类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和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生活”的目标。
同时,我局联合鹤山市沙坪街道仓边村委会、赤坎村委会、鹤山中环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垃圾分类“六进”宣传活动,倡导群众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大力宣传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10月27日、11月16日分别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仓边村委会、赤坎村委会通过垃圾分类宣传培训PPT,向大家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讲解了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危害,并耐心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让群众深入了解垃圾该分成几类、垃圾如何分类、垃圾的最终去向等,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七、存在问题
(一)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仍需理顺
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有待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提升,专业性有待提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不够丰富、措施不够多样、成效有待提升。
(二)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新颖
目前我局宣传形式以海报、彩色LED屏幕及微信公众号为主,宣传方式比较传统,宣传内容以图片及文字为主,缺乏目前流行的短视频等宣传新形式。
八、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的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市城管局法治城管建设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抓好“八五”普法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我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城管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法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在局法规和信访股设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八五”普法日常工作。落实各股室工作责任的主体,形成普法“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股室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原则,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新媒体平台、线下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发挥宣传标语、网络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广大职工干部及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性。
(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强化事前公开。通过鹤山政府网,鹤山城治在线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2.规范事中记录。建立执法记录仪领取保管台账,定期对执法记录仪、车载执法记录仪进行维护及数据录入保存,确保设备完好,记录准确,数据实时上传,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3.规范法制审核。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保障案件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在城管领域的综合法律知识和执法信息化培训,及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及时回应、妥善处置引起社会关注的行政执法问题。
(四)着力提升城管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案件办理。切实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执法工作,加快推动跨区域综合执法,力争在案件查处上有新突破。严格落实案件登记、办案流程、案件审核、法律顾问、卷宗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城管案件办理水平。创新执法模式。二是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推进“721工作法”执法,广泛运用教育、提醒、约谈、告诫等方式,完善“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平台运行水平。继续加强12345热线平台、“好差评”系统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的效能。四是进一步升级智慧城管系统,整合城管领域各业务子系统,实现一屏展示。推动物联感知网络与市政路灯、排水管网、易涝点等城市部件和城市桥梁等方面的应用。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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