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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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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江门市委“1+6+3”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领域法治现代化治理样板,坚持以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环境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同时,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交流,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9次,共76人次。

  二、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责任

  建立“一把手”负责的法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我局法治工作,根据《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明确自身工作分工及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宪法、反有组织犯罪、国家安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法,执法守法

  截至10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城管法制课堂共6次,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规范执法专题培训、与城管行政执法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知识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房屋非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施工执法理论知识与实务培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民法典运用》《新行政复议法视角下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应对》》等专题讲座。

  (二)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坚持常年聘请了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索茂军律师和林达荣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代理重大行政政策、行政诉讼、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确保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已完成的行政处罚案件有9宗,其中消防验收类宗4宗,燃气类3宗,市容市貌类2宗;行政许可205宗,行政检查20宗。均无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严格执法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一)深入开展“六乱”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按照省、市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了鹤山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整治圩镇“六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实地考察工作方案》,要求各属地镇街根据实际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和每月按时报送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今年以来,我市9个圩镇持续开展“六乱”治理行动,各镇根据实际分别由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创文办、城监大队协同治理,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6688人次。一是乱搭建治理方面,拆除沿街破旧雨棚、遮阳棚、铁棚等乱搭建17处,面积4369平方米;二是乱堆放治理方面,清理房前屋后、街巷边、居民区、农贸市场、桥下空间和桥梁保护区内垃圾、杂物乱堆放1145处;三是乱摆卖治理方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进行长效管理。加强对流动摊贩监管整治工作,劝导整治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7779处,同时,各镇结合实际,在农贸市场周边、广场等设置临时疏导摊位约1300个,助力“地摊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四是在乱停放治理方面,城区累计建成停车泊位5395个,覆盖城区38个市政路段,基本实现城区市政道路智慧停车全覆盖;共划定停车场点12个,提供约1460个场内停车位。联合交警部门整治非机动车乱停放731处;五是乱张贴治理方面,清理整治道路两旁、沿街门店、河道护栏、电杆等公共空间乱张贴小广告8355处;六是乱拉挂治理方面,清理乱拉挂的横幅、海报397处,整治“三线”91处。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我局按照《镇级“六乱”治理成效现场评价表》相关标准到各圩镇进行实地检查评价,及时将“六乱”治理中存在问题反馈给各镇府进行整改,确保整治成效。

  (二)加大建筑垃圾治理力度

  一是紧盯建筑垃圾运输方。今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鹤山市泥头车“扬撒滴漏”专项整治方案》和《鹤山市泥头车专项整治工作联动机制》,组建工作群,组织市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28次,出动执法人员179人次,检查工地63个,排查车辆255辆/次,立案处罚和批评教育泥头车驾驶员48人次。二是严查建筑垃圾倒卸点。采取不定时、全覆盖、定点设岗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对乱倒偷倒易发点、多发点及在建工地进行整治,强化执法联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处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30宗,罚款金额共计11100元。

  (三)持续推进油烟噪声整治工作

  联合相关部门对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开展执法巡查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4人次,巡查餐饮油烟行业377间/次,教育当事人26宗,作出责令整改26宗;检查施工工地27处、社会噪音产生场所259处,累计处理油烟和噪声扰民投诉182宗。

  (四)加强广告招牌整治

  2024年,我局对辖区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排查整治,出动254人次。累计整治拆除75个残旧、破损、违规的户外广告招牌,面积达668㎡。

  五、积极配合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亮码办”一经推出,结合电子证照应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化解企业群众因忘带证件而办不成事的尴尬,办事更方便、服务更高效。

  (二)不断探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新方法

  2024年,我局制定了《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加强事后监管强化动态核查,综合查一次共4个事项,其中联合抽查事项共2个,占比达到50%。同时,参与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牵头的3个联合抽查事项。截至2024年10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完成3个事项的抽查工作,涉及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

  六、稳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2024年宣传工作重点,制定《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宣传工作方案》,截至10月,以垃圾分类、创文工作、环卫保洁、市政工程等为主题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新闻稿共36篇,利用微信公众号“鹤山城治在线”发布工作动态37篇,并被鹤山发布采用转发30篇,江门日报采用4篇。同时,利用城区各大LED宣传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反诈宣传、创文、节约用水等公益宣传视频和标语约72500次。

  (二)“以案释法”普法再升级

  2024年,我局“以案释法”宣传工作常态化,定期于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更新,精选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的真实执法案例,结合生动文字,为市民群众提供易于阅读理解的法律知识。截至目前,2024年,以“以案释法”为主题发布推文共5期,每期平均阅读量达620多次,普法宣传效果良好。

  (三)创新活动拓宽普法深度

    2024年,我局联合沙坪街道凤凰社区、兴业社区、新华社区、一汇新天地、乐民邨及鹤山公园开展了6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我局联合沙坪街道多个村居、多所小学、幼儿园开展了多场垃圾分类“六进”宣传活动,倡导群众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加快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生活”的目标。

  七、存在问题

  (一)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仍需理顺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队员综合素质不高。乡镇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人员混岗现象突出问题,干部中干执法工作的无执法证。且现有的执法人员也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法治思维不强、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目前,很多乡镇存在业务装备实际配备情况并达标的问题,主要是执法通用设备缺口较大,尤其是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车辆,与标准化配备标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执法软件保障不到位。现有的办案文书制作不统一不完整不规范、程序缺失、预判不足。

  (二)普法宣传特色亮点不够、覆盖广度和深度不足

  目前我局宣传形式以海报、彩色LED屏幕及微信公众号为主,宣传方式比较传统,宣传内容以图片及文字为主,缺乏目前流行的短视频等宣传新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不够丰富、措施不够多样、成效有待提升。

  八、2025年工作计划

  (一)纵深推进普法工作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各相关股室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多元化开展普法活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原则,充分利用“5?12”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狠抓培训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定期组织开展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和执法信息化培训,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努力践行“721”工作法,着力提升城管执法效能

  一是严格落实案件登记、办案流程、案件审核、法律顾问、卷宗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城管案件办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721工作法”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