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根据江门市、鹤山市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近日,市城管局开展了一系列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7月5日,市城管局就该整治行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会上李聪副局长就下一步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各职能单位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求各职能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重视,落实监管职责;二是全面排查自身职能所属的电力设施,做到底子要摸清,问题要摸准;三是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但未能及时消除的设施,一律做断电处理。
7月9日,市城管局召集设施股、市容股、维修所等股室和下属单位的负责人,组成6人专项检查组,对城区内的路牌灯箱、灭蚊灯箱、大型户外广告牌和公园广场的地埋灯、视频监控等用电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内容包括用电设施的工作状态、完整程度和防漏电措施等。检查发现部分灭蚊灯箱应使用年限较长,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部分的路牌灯箱也因受到破坏而受损,存在漏电风险。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责任单位发出检查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要求及时切断隐患设施的电源,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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