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1〕6号)的通知要求,检查组于2021年9月13日对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2020年度的相关会计资料进行了重点审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名称: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784782966992X
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进行收购储备;管理储备土地,对列入储备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迁及对储备的土地实施前期开发和利用;筹措资金,做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和管理和动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
住 所:鹤山市沙坪街道裕民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易颖全
经 费 来 源: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76.8万元
举 办 单 位: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登记管理机关: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人数:储备中心编制人员7人。
二、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一)2020年公开预算收入数为29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6.00万元,基本户上年结转2.05万元。
(二)2020年实际发生总收入合计数为187.11万元是公开预算收入合计数的62.5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81万元。
2.利息收入0.01万元。
(三)储备中心会计账面反映没有处置国有资产的收益。
三、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根据储备中心提供的《2020年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预算表》,2020年公开预算支出数为29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9万元,项目支出146.00万元。账面实际发生总支出数为199.11万元。
储备中心“三公经费”的预算及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储备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00元,实际发生支出为0.0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储备中心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63,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3,852.43元,其中汽车维修保养费12,487.00元、充值加油卡6,000.00元、购买保险5,704.63元、通行费及停车费9,660.80元。
储备中心持有公务车辆2辆。经检查储备中心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述车辆所有人为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中心设置“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表”清晰记录了使用的车辆、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领导审批、归还时间、行驶里程等。
公务接待费
储备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000.00元,实际发生支出为0.00元。
会议费
储备中心2020年会议费预算为0.00元,实际发生支出为0.00元。
(五)培训费
储备中心2020年培训费预算为0.00元,实际发生支出为0.00元。
(六)公务卡的设置与使用
经核实,储备中心设置公务卡1张。
四、资产管理情况
储备中心2020年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466,567.00元,本年增加固定资产15,250.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0.00元,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481,817.00元,累计折旧991,569.80元,固定资产净值190,247.20元。
储备中心各项资产分类及明细
单位:元
资产分类 | 金额 |
通用设备 | 1,396,222.00 |
专用设备 | 4,300.00 |
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 | 81,295.00 |
储备中心购买固定资产手续齐全。如:2020年12月记35号凭证,摘要“购入电脑设备”,金额15,250.00元,附有发票、政府采购立项申请书及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申报审核表等文件。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
检查组以查看会计凭证、财务账簿为主要手段,对2020年储备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单位主要财务人员进行询问,并未发现储备中心违规违纪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六、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储备中心提供的《2020年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预算表》,并核对储备中心2020年度相关会计财务资料,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储备中心2020年度预算与账面实际列支数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实际列支数 | 差额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98 | 20.97 | 2.99 |
卫生健康支出 | 8.33 | 8.92 | 0.59 |
城乡社区支出 | 146.00 | 33.87 | -112.13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15.13 | 124.96 | 9.83 |
住房保障支出 | 9.85 | 10.39 | -0.54 |
其他支出 | 2.05 | 0.00 | 2.05 |
合计 | 299.34 | 199.11 | -97.21 |
如上表所述,储备中心2020年度总预算支出299.34万元,账面实际列支数199.11万元,节约87.21万元。
根据储备中心会计人员解释,城乡社区支出节约1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各项支出没有按原计划执行。
七、检查发现的其他情况
“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账面均未发生。
八、检查建议
针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对储备中心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正确核算属于此类费用的内容。
(二)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合理利用资金。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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