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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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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13号),现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43,85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244,693元,合共588,543元,列2022年“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关于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13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