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13号),现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43,85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244,693元,合共588,543元,列2022年“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关于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13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