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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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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根据《鹤山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检查方案》《鹤山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鹤山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制度》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9月对你镇村集体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鹤山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确认选取富岗村、龙溪村、蟠龙村、三富村、中心村、竹蓢村、旺龙村、蟠光村等8个村委会作为鹤山市桃源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通过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规划,推进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向市财政申请项目财政资金,于2017年12月21日收到市财政局下拨试点扶持资金16,000,000.00元,并于2017年12月27日按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将扶持发展财政资金全额划拨到试点单位账户,使试点项目经费得到保障。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严格按《鹤山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制度》的规定,履行对试点单位扶持发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落实试点单位拨付资金需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拨款资料并经镇财政所及农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流向明确。

  (一)富岗村、龙溪村、蟠龙村、三富村、中心村、竹蓢村等6个试点项目

  富岗村、龙溪村、蟠龙村、三富村、中心村、竹蓢村等6个村与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甘棠村以股权投资共同设立鹤山市桃源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联合社(现鹤山市桃源镇扶持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桃源镇经联社”)进行项目开发获取收益分红。出资情况如下:富岗村、龙溪村、蟠龙村、三富村、中心村、竹蓢村等6个村各以扶持资金出资2,000,000.00元,合计12,000,000.00元;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统筹2019-2020年度精准扶贫资金812,165.83元;甘棠村壮大集体经济试点资金和“扶贫双到”结余资金635,279.00元。总出资金额13,447,444.83元。

  桃源镇经联社现已建成桃源竹蓢创客中心,2020年3月20日开始用于出租(免租期3个月)。为充分考虑各个村级集体经济的均衡发展,收益统一由桃源镇经联社桃源镇经联社统筹分配,截至2021年7月,已分配如下:

  占股单位

  占股比例

  2021年4月30日已分红

  富岗村

  13.37%

  36,669.83

  龙溪村

  13.37%

  36,669.83

  蟠龙村

  13.37%

  36,669.83

  三富村

  13.37%

  36,669.83

  中心村

  13.37%

  36,669.83

  竹蓢村

  13.37%

  36,669.83

  龙都村

  3%

  8,228.09

  钱塘村

  3%

  8,228.09

  中胜村

  3%

  8,228.09

  精准扶贫户

  6.05%

  16,593.31

  甘棠村扶贫户

  4.73%

  12,972.95

  合计

  100%

  274,269.51

  (二)旺龙村、蟠光村等2个试点项目

  旺龙村、蟠光村各以扶持资金2,000,000.00元,共4,000,000.00元,精准扶贫专项资金740,000.00元及鹤山市桃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盛公司”)向鹤山市桃源镇蟠龙村民委员会借款1,000,000.00元,桃盛公司其他自筹资金991,102.98元,共6,731,102.98元投资鹤山市桃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工公司”)合作开发鹤山市厚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工业园区项目,占25%股权。桃盛公司按不低于入股资金的7.5%(年收益率)作为资产收益向旺龙村和蟠光村发放(即每年3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桃盛公司已收取桃工公司2019年利润分红500,000.00元,2020年利润分红400,000.00元。

  由旺龙村、蟠光村与甘棠村村民代表表决,收益分配兼顾其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收益由旺龙村、蟠光村与甘棠村分配比例为150:150:100。截至2021年7月,蟠光村和旺龙村已收取桃盛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每年11.25万元的收益,甘棠村已收取桃盛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每年7.5万元的收益。

  二、发现的问题

  在对试点项目的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以下问题:桃盛公司部分会计核算不准确。

  (一)2020年1月,桃盛公司收取桃工公司分配2019年利润500,000.00元;2021年2月,桃盛公司收取桃工公司分配2020年利润400,000.00元。桃盛公司均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桃盛公司应将桃工公司分配的利润属于本公司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属于其他代持单位的部分计入应付利润——应付xx分红,待支付时冲减应付利润——应付xx分红。

  (二)桃盛公司代旺龙村、蟠光村、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及自身投入桃工公司的资金会计核算混乱。应将代持股资金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代管长期股权投资,自身投入的资金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桃工公司。

  三、检查建议

  针对试点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建议:

  项目试点单位或合资主体应按业务实际情况对投资、收益等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