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29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80,000元,列2022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相关支出。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29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