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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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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5号),现下达你单位资金        万元,列 2022年“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156 号)科学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

  2.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5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