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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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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2〕36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5,345,834元(项目代码:Z155080000002)。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2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2年度“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

  二、请你单位结合上级补助资金,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