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40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6,000元,列2023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相关支出。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40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