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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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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通知》(江财教〔2022〕152号),现提前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3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列2023年“2070204 文物保护”一般公共预算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通知(江财教〔2022〕152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