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4年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预算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294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684.28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以上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次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五、此次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为“三保”资金,请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规定,将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该项资金标识为“A040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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