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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鹤山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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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鹤山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影响,2019年市库税收收入减收超过2亿元,市财政通过加大非税收入盘活力度等措施,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实现年初目标。但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达预期,导致基金调入公共预算资金减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83,486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35,744万元;相应的,总支出相应的调整为383,486万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

  1.根据1-10月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后阶段收入形势预测,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不做调整,收入明细项目适当调整。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114,522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24,120万元;非税收入调整为100,945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24,12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77,892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20,540万元。主要是上级年中增加对我市的转移支付。

  3.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6,777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529万元。主要是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江财外〔2019〕58号),收到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第二批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一般债券)529万元。

  4.调入资金调整为65,0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54,067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0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62,067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8,0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8,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05,732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61,188万元。主要是由于上解支出增加,本级可用财力减少,加上镇级财力紧张,为保证中国福彩网财政收支平衡,分别于 6月底及10月底对本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未达标的项目支出按比例收回财政统筹,压缩市直部门专项支出。

  2.上解支出调整为55,391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30,109万元。主要是增加上解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20,000万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所涉及省级与市县支出上解12,120万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77,084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51,715万元;总收入预计216,167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49,213万元。按照预算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为216,16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44,987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40,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7,000万元;年终结余3,180万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161,135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49,367万元。主要是受土地出让及“三旧”改造进程未达预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收。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计完成12,0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200万元。主要是受房地产行业发展趋缓影响。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计完成7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170万元,主要是由于出让的土地面积比年初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计完成106,607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32,469万元。包括将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300万元用于鹤山市沙坪黄宝坑土地储备项目。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计完成8,197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6,360万元。

  3.其他支出预计完成23,811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1,051万元。

  4.根据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情况,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7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66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3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659万元。主要是由于该项资金为上级资金,由上级下达至市本级经审批再由市本级调整至乡镇支付。

  6.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计51,0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51,000万元。主要为市本级对乡镇的补助支出,包括“三旧”改造项目分成款21,66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出13,982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补助支出2,546万元等。

  7.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7,000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62,067万元。

  若实际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则按项目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调整。

  专此报告,请审议。



  附件: 1. 鹤山市2019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 鹤山市2019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