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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鹤山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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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鹤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3〕6号),我局于2023年9月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鹤山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鹤山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鹤山市政协)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5289X。负责人为梁均明,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

  鹤山市政协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鹤山市政协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1,663.84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1,358.04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财政拨款

  1,663.84

  1,358.01

  其他收入

  0.00

  0.03

  合计

  1,663.84

  1,358.04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鹤山市政协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为1,663.84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1,358.01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85.06

  737.12

  教育支出

  20.00

  9.3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0.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4.63

  383.82

  卫生健康支出

  84.16

  86.36

  城乡社区支出

  50.00

  0.00

  住房保障支出

  180.00

  141.02

  合计

  1,663.84

  1,358.01

  2022年鹤山市政协的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检查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鹤山市政协于2022年5月17日、10月19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2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鹤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2021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鹤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是否按规定公开

  备注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是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是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是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是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是


  备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三、主要经费支出及主要科目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2022年,鹤山市政协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74,6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3,739.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55.00元、项目支出14,484.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权属鹤山市政协车辆有6台。鹤山市政协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77,3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61,386.39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0.79元、项目支出44,885.6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检查时发现:鹤山市政协2022年公务用车过程中存在未记录公务用车的使用里程的情况。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2022年,鹤山市政协无安排相关因公出国(境)业务,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二)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办公费情况。2022年,鹤山市政协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29,500.00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16,961.8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会议费情况。2022年,鹤山市政协会议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3.培训费情况。2022年,鹤山市政协培训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4.差旅费情况。2022年,鹤山市政协差旅费年初部门基本预算金额为15,900.00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1,50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三)主要科目情况

  1.现金及银行存款。2022年期末,鹤山市政协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收入科目情况。2022年,鹤山市政协无非税收入,无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360.84元。经查,其他收入来自于利息收入,入账科目的使用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规定。

  3.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鹤山市政协2022年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明细如下:

  科目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应收账款

  0.00

  0.00

  应付账款

  0.00

  0.00

  预付账款

  0.07

  0.00

  其它应收款

  0.22

  0.30

  其它应付款

  4.26

  4.82

  暂存款

  0.00

  0.00

  经检查,鹤山市政协“其他应付款-其他”2022年年初余额36,593.35元,2022年年末余额36,593.35元。构成如下:1.代收江门市政协鹤山联络组活动经费16,500.00元,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未能支出;2.留存基本户(水电费)金额20,093.35元。

  四、其他财经纪律的检查

  (一)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经抽查,鹤山市政协2022年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了鹤山市政协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检查时发现:

  鹤山市政协2022年存在支出的决算经济分类跟科目余额表相应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如: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决算金额603,986.56元,在科目余额表上列示635,736.76元;劳务费支出决算金额49,750.20元,科目余额表上列示18,0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决算金额82,601.70元,科目余额表上列示48,995.7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金额509,758.60元,科目余额表上列示543,364.60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科目完整、准确、规范。2022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入账资产完整;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三)费用支出情况

  费用的确认合规,各项支出真实,核算准确;支出审核手续基本齐全,支出凭证基本合规完整,执行“三重一大”程序。

  (四)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鹤山市政协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鹤山市政协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不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五)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鹤山市政协于2023年5月29日报送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鹤山市政协2022年公务用车过程中存在未记录公务用车使用里程的情况。该情况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的规定不符。

  建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做好车辆使用台账登记。

  (二)鹤山市政协2022年存在支出的决算经济分类跟科目余额表相应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建议财务人员加强预决算管理、《政府会计制度》的培训与学习工作。

  (三)其他应付款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该情况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建议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