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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登记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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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会函〔2020〕4号),我市拟开展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登记备案工作,请符合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机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我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

  一、登记提供以下资料包括:培训机构情况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扫描件、培训资质证明(教育部门批文等)扫描件等相关资料。

  二、培训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资格备案;

  (二)拥有充足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拥有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确保培训内容符合要求、及时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满意的服务水平;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七)面授培训机构具备培训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八)远程培训机构有自主独立运营继续教育网站并有鹤山学习网页,确保学习数据安全、网站畅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女士,0750-8812385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