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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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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财政所(局)、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行政事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镇(街)财政所(局)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于2018年3月8号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财会函〔2017〕15号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会计股。

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8年3月8号前将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财会函〔2017〕15号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会计股。

二、其他事项

(一)各镇(街)财政所(局)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请指定1名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联系人,并于2018年3月2日前将联系人名单通过交流平台发送到市财政局会计股。

(二)本通知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至市一级预算单位,请各镇(街)财政所(局)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协助通知属下单位。

(三)填报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可通过以下途径下载:

1、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相关栏目下载;

2、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市财政局会计股联系人: 全小云 冯少红

联系电话: 8812353  8812385

通信地址:鹤山市东升路68号

邮政编码:529700

电子邮箱:CZJ_KJG@HE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