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财政所(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门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会〔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报考。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定于2018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资格后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资格复核材料进行审核)方式;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后缴费的方式,现将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我市考生请务必通过“广东省”这一端口进行报名,不要通过“广东省直”端口报名),并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9月7日内登录以上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审核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现场审核时间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注: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审查后进行报名),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工作日)。
四、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中级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1、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鹤山市东升路68号;咨询电话: 8812385、8812353、8812279。
2、需要现场审核报名的,请到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咨询电话:3501733)。
(二)高级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江门市五福一街8号一楼;咨询电话:3833788。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新会区会城镇尚志街4号;咨询电话: 6626137、6626055。
附件:1、《关于江门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广东省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
关于江门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社会事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9号),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定于2018年9月举行。我市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资格后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资格复核材料进行审核)方式,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后缴费的方式,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报名费收取标准等详见粤财会〔2018〕9号文。现将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2日至3月30日止(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我市考生请务必通过“广东省”这一端口进行报名,不要通过“广东省直”端口报名),并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9月7日内登录以上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审核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现场审核时间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注: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审查后进行报名),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工作日)。
四、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一)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现场审核应提交资料
全部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到现场审核时应提交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及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各一份,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凭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应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审核时应提交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及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各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五、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中级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咨询电话:3501733。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江门市五福一街8号一楼;咨询电话:3833867 、3833872。
高新(江海)区财政局法规会计科:江门市富民路9号;咨询电话:3831093。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新会区会城镇尚志街4号;咨询电话:6626137、6626055。
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鹤山市东升路68号;咨询电话: 8812385、8812353、8812279。
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台山市河滨中路41号;咨询电话:5528613。
开平市财政局会计股:开平市长沙人民东路5号第二幢;咨询电话:2277311、2209210。
恩平市财政局会计股:恩平市南堤中路70号;咨询电话:7815438。
(二)高级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江门市五福一街8号一楼;咨询电话:3833788。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新会区会城镇尚志街4号;咨询电话: 6626137、6626055。
六、工作要求
各市、区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关于广东省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
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
关于广东省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穗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设立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安排,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举行。2018年度中级资格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现将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4)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报名。
2.高级资格。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有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转系列评审政策的人员;
(4)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8日至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8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9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高级资格。
我省2018年度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报名组织
(一)我省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属地报名参加考试。各考区报名具体安排由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另行发文通知(省直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二)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的方式。我省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12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三)报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
(四)省直考区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负责。考生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19至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不对外办公。
2.现场确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24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五)报名程序。
1.中级资格。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级资格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电子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3)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
2.高级资格。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高级资格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电子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考试合格成绩单),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2)现场审核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审核所需资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缴费。
(六)审核所需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报名收费
(一)中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试费和考务费。
1.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644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费为69元/科;
2.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务费为6元/科。
上述费用合计75元/科。
(二)高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试费和考务费。
1.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52号),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为85元/科;
2.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务费为15元/科。
上述费用合计100元/科。
七、考务日程
(一)2018年3月1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
(二)2018年3月12日至30日,组织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三)2018年8月27至9月7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同时完成以下工作: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省会计考办;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2018年9月8至9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五)2018年10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
(六)2018年10月20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七)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2018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8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地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我省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DOCX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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