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粤财会〔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要求组织和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具备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18)》,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需提供原件备查)及个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市(区)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条件复核,各市(区)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于2018年6月13日前报送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我市的中央和省属单位具备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18)》,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需提供原件备查)及个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6月4-13日(工作日)直接报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18)》可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 “会计司”中查阅下载。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宋晋中
联系电话:3501733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号9楼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粤财会〔2018〕17号).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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