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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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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审计的作用,充实鹤山市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力量,加强财政检查监督,鹤山市财政局现面向全江门地区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请有意向的单位积极报名。

一、工作任务:接受鹤山市财政局委托,办理财政财务收支检查及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办公场所。

3、拥有3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不少于10人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其他条件:

1、自愿接受鹤山市财政局的资格审查、考察、考核等遴选方式。

2、遴选成功后,需签订合作合同。

四、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鹤山市财政局二楼监督检查办 游生

电话:8812352

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



鹤山市财政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