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根据《转发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财监〔2018〕29号)的文件要求,鹤山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自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1月2日,拟对鹤山市恒信会计有限公司进行代理记账重点检查。
监督检查重点包括: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检查中必要时将追溯至前年度或者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如需反映有关情况,请与检查组联系。
检查组人员名单:游俊毅、李胜、罗小云、李卫卫、何美珊、黄坤强、全小云、冯少红、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
检查组工作地点:鹤山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游俊毅,8812352
欢迎对检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为了实施财政检查,从严治理检查队伍,确保检查工作人员廉洁检查,检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泄露应保密的检查事项。
二、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不得将检查中取得的资料用于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礼品、礼金或参加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鹤山市财政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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