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镇(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市市级党政机关2019-2020年继续实行会议定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我市通过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公开招标,确定会议定点饭店3家。市级各党政机关可根据自身召开会议类别需求和各定点饭店协议价格及软硬件情况,自主选择会议举办地点。
二、各会议定点饭店要严格按照签订的《2019-2020年鹤山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书》履行协议,对不能很好履行协议的定点饭店给予警告或取消会议定点资格。
三、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省财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江财行〔2015〕32号)和《关于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行〔2018〕63号)要求,加强本单位会议费管理,提倡开短会、开走会的节约型会议,不断压缩会议成本,降低行政支出,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
附件:(行1)2019-2020年度党政机关定点会议中标酒店会议综合价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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