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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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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1〕6号),我局于2021年12月对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龙口镇政府”)2020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是经鹤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64098。负责人为吕国新,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8号。

  二、预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金额为22,04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1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507.00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24,12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75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317.00万元)。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金额为22,04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52.00万元,上解支出1,488.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07.00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24,12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83 .00万元,上解支出1,488.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755.00万元。

  2020年龙口镇政府预算支出基本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2020年度财政预算报告、预算调整报告及财政决算报告均经同级人大决议通过。

  (三)2020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龙口镇政府于2020年6月16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0年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预算对社会公开,于2021年6月1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0年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决算对社会公开。

  三、主要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20年,龙口镇政府公务接待费账面支出金额为403,977.20元。

  经检查发现:

  部分不属于公务接待性质的费用从公务接待费科目支出。如:

  (1)部分未注明误餐事由、用餐时间、用餐人员明细等的误工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如:2020年2月记账00003号凭证,支付镇政府误工餐费11,077.00元、15,172.00元;2020年7月记账00003号凭证,支付镇政府误工餐费9,200.00元等。

  (2)个别培训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如:2020年11月记账00004号凭证,龙口镇21名妇女干部参加鹤山市2020年推进基层妇女组织“破难行动”专题培训班的晚餐费728.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龙口镇政府车辆情况:龙口镇政府2020年日常使用车辆有8台。

  龙口镇政府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账面支出数为269,954.71元。

  经检查,龙口镇政府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非龙口镇政府公务用车费用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支出。如:2020年2月记账00003号凭证付镇政府公车汽车修理费共11,832.13元,其中付粤J****B摩托车修理费325.50元,付粤J**Z摩托车修理费492.00元,维修清单显示这两台摩托车为鹤山市龙口镇畜牧兽医站所有,而非龙口镇政府公务用车。

  (2)公务车辆与加油IC卡未做到一车一卡。如:2020年6月30日00005号凭证付镇政府公车汽油充值45,000.00元,无加油IC卡充值明细单。到检查日,龙口镇政府已将公务用车与加油IC卡进行绑定,做到一车一卡。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20年,龙口镇政府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会议费情况。

  2020年,龙口镇政府会议费账面支出金额为4,640.00元。

  2.培训费情况。

  2020年,龙口镇政府培训费账面支出金额为79,654.00元。

  3.差旅费情况。

  2020年,龙口镇政府账面无差旅费支出。

  经检查发现:部分属于差旅费性质的费用计入办公费科目中。如:2020年12月记-00035号凭证,支付纪委阳江差旅费共328.00元记入了办公费。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龙口镇政府2020年期末,现金余额为79,627.93元,经盘点,现金账实相符。经费户银行存款余额为7,656,209.52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经检查,龙口镇政府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2020年12月31日转账字第1号凭证,补入账2019年购入的固定资产396,886.00元;2021年1月31日转账字第1号凭证,补入账2020年购入的固定资产586,652.00元。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龙口镇政府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龙口镇政府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未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六、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龙口镇政府于2021年07月06日报送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七、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龙口镇政府2020年存在部分不属于公务接待性质的费用从公务接待费科目支出的情况;存在非龙口镇政府公务用车费用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支出的情况;存在个别差旅费性质的费用从办公费科目中支出的情况。

  建议加强会计核算,检查清楚费用支出的类别,按类支出,按类入账。

  (二)龙口镇政府2020年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没有及时入账。

  建议严格遵守会计信息及时性的质量要求,将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