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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宣传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粤财会便〔2022〕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联系人:何美珊,电话:8812216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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