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鹤山市财政局拟派出核查组开展代理记账重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核查单位名单
鹤山市永利锋企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鹤山市数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核查内容
核查内容详见附件1。
三、核查人员
核查组人员名单:李卫卫、施世明、何美珊、黄坤强、冯少红,以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施世明,8812279。
四、核查纪律监督
欢迎对核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812382。
附件:1.2023年度鹤山市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