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3〕6号),我局于2023年9月对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2022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政数局)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MB2C93264T。负责人为任煜昌,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政数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本部门有2个下属单位,分别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政数局2022年年初汇总预算收入金额为4,834.30万元,汇总决算收入金额为1,881.69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收入数(万元) |
财政拨款 | 4,834.30 | 1,880.50 |
利息收入 | 0.00 | 1.19 |
其他收入 | 0.00 | 0.00 |
合计 | 4,834.30 | 1,881.69 |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政数局2022年年初汇总预算支出金额为4,834.30万元,汇总决算支出金额为1,881.38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33.75 | 900.11 |
科学技术支出 | 3,149.80 | 577.68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0.7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3.15 | 157.24 |
卫生健康支出 | 86.60 | 67.28 |
农林水支出 | 0.00 | 2.28 |
住房保障支出 | 221.00 | 176.05 |
合计 | 4,834.30 | 1,881.38 |
2022年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检查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均于2022年5月24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2年预算对社会公开;政数局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2年10月20日、行政服务中心于2022年10月21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1年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 公开内容 | 是否按规定公开 | 备注 |
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 是 |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是 |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是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是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 是 | ||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 是 | |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 是 | |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 是 | ||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 是 |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是 | ||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 是 | ||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 是 |
备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三、主要经费支出及主要科目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2022年,政数局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8,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7,949.2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经检查发现,政数局存在部分公务接待支出在凭证中未见事前审批资料、部分支出存在接待标准超标的现象,不符合《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鹤办发〔2019〕48号)的相关规定,其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3,6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042.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行政服务中心无安排相关接待费业务,年初预算金额为3,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经检查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公务接待部分支出超出接待标准的现象,不符合《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鹤办发〔2019〕48号)的相关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政数局车辆情况:权属政数局车辆有1台。其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1辆公务用车,行政服务中心有1辆公务用车。政数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为20,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4,929.5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其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初预算金额为9,000.00元,经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4,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3,954.70元;行政服务中心年初预算金额为3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2,570.00元,支出金额均在预算范围内。
经检查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6月20日记账-6-0025凭证,支付中心人员3-5月到江罗高速古猛收费站疫情联防值班路桥费1,555.00元,全额列入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但其中560.00元实为中心人员以驾驶自有车辆方式出行报销的交通费,应列入差旅费。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2022年,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无安排相关业务,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二)部门基本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办公费情况。2022年,政数局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3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722.04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2022年,其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86,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51,278.84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61,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59,319.79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会议费情况。2022年,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均无安排相关会议费业务。会议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3.培训费情况。2022年,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均无安排相关培训费业务。培训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4.差旅费情况。2022年,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安排相关差旅费业务。差旅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2022年,其下属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差旅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04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三)主要科目情况
1.现金及银行存款。2022年期末,政数局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24,309.79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2022年期末,其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7,240,697.81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2022年期末,其下属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113,808.60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收入科目情况。2022年,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无非税收入,无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
3.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政数局2022年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明细如下:
科目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0.00 | 0.00 |
其它应收款 | 0.00 | 0.76 |
其它应付款 | 0.00 | 0.00 |
暂存款 | 0.00 | 0.00 |
其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明细如下:
科目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0.00 | 0.00 |
其它应收款 | 1.89 | 1.63 |
其它应付款 | 1,394.62 | 723.14 |
暂存款 | 0.00 | 0.00 |
其下属单位行政服务中心2022年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明细如下:
科目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0.00 | 0.00 |
其它应收款 | 0.00 | 0.00 |
其它应付款 | 6.35 | 4.95 |
暂存款 | 0.00 | 0.00 |
经检查,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均不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
四、其他财经纪律的检查
(一)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经抽查,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2022年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经检查发现:政数局2022年存在支出的决算经济分类跟科目余额表相应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如:办公费支出决算金额25,776.35元,在科目余额表上列示25,903.86元;手续费支出决算金额108.78元,科目余额表上未列示;退休费支出决算金额16,879.38元,在科目余额表上列示16,860.65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科目完整、准确、规范。2022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经检查,政数局2022年11月30日记账-11-0010凭证,购入办公家具总计35,125.00元,其中会议台和椅子17,895.00元,未确认为固定资产;2022年11月30日记账-11-0011凭证,购入LED显示屏,于6月已完成验收,但到11月才记入固定资产。
(三)费用支出情况
费用的确认合规,各项支出真实,核算准确;支出审核手续齐全,支出凭证合规完整,执行“三重一大”程序。
(四)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政数局及其下属单位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政数局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不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五)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政数局于2023年6月2日报送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在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政数局存在支付凭证中未附事前审批资料,政数局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超出接待标准的问题。不符合《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16〕10号)第六点“接待审批……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不属于接待范围内的活动,一律不予公务接待”及《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鹤办发〔2019〕48号)第五点“公务接待管理……(四)严格食宿标准……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按鹤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用餐标准执行……”的相关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务接待。
(二)政数局2022年固定资产存在未完整、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情况。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中第二条“……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及《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相关规定。
建议按《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及《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固定资产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2022年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差旅费存在错误支出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情况。建议按《鹤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鹤财行〔2014〕24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费用,核查清楚费用支出的类别,按类支出,按类入账,在“差旅费”支出经济科目中核算相关支出。
(四)政数局2022年存在支出的决算经济分类跟科目余额表相应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建议财务人员加强预决算管理、《政府会计制度》的培训与学习工作。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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