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鹤山市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园一期已建成,并进入竣工验收阶段,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现针对本项目招商运营合作事宜,诚邀专业产业园运营方参与本园区运营合作方招募的测试。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鹤山市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园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是鹤山市首个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由市属国资公司全额持股。园区聚焦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产业,致力于筑巢引凤,引进优质产业资源,打造高建设标准、高服务配套、高创新活力的现代化智能制造园区,力争打造为省纵向帮扶鹤山“百千万工程”示范园区。
(二)项目物业情况
本项目产业园由智造厂房、商业配套、办公及宿舍组成。产业园占地面积约为 98466.25 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包括厂房15栋、厂房配套2栋(含商铺2000平方米、办公6000平方米、公寓12000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证为准)。
目前已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建成厂房7栋,配套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为8.3万平方米。二期规划建设中,预计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三)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国有自持物业。
(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玉桥村委附近朗围工业区。
(五)运作方式
拟邀请专业产业园运营方以“保底租金整体承租”的方式进行运营,保底租金为11元/平方米/月,合作面积预期最高可达【8.3】万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证为准)。目前阶段仅涉及一期物业,二期是否纳入,业主方有权视项目具体情况等予以最终确定。
(六)涉及主要安排如下:
1.运营期内项目物业免租2年,自项目物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免租期届满后,项目运营公司向业主方支付保底租金11元/平方米/月,保底租金自交付之日起第八年开始增长5%,之后每5年递增5%。
2.保底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拖欠租金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数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不交租金,业主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办公楼部分面积用于国家级孵化器打造(具体面积以实际报建面积为准),自交付之日起5年内,运营方完成国家级孵化器的申报认定的,该孵化器载体可免租10年,具体操作办法为:前5年暂不收取租金,若5年内未申报认定成功,由项目运营公司一次性补交已发生租金(项目物业免租期除外,即免租期2年,须补交3年租金),后续租金按上述租金标准支付;若5年内申报成功,则后5年租金先交后补,每年年底退回给运营公司。
4.在运营期内,项目运营公司应为业主方预留不高于1000平方米的免租面积用于办公。
5.超额租金收入收益及支付办法
运营期间,当本项目物业对外平均出租租金单价达至18元/月/平方米以上时,则需按比例支付超额租金收入收益,不超过18元/月/平方米,项目运营公司无需向业主方支付超额租金收入收益。
超额收益支付约定:若对外平均出租租金单价超过18元/月/平方米,超过18元/月/平方米的部分业主方分成20%;超过28元/月/平方米的部分业主方分成30%;超过38元/月/平方米的部分业主方分成35%:超过48元/月/平方米的部分业主方分成40%。
6.本项目厂房出租对象必须满足鹤山市工业招商相关管理规定(企业入园评审标准由业主方与项目运营公司另行商定)。
7.业主方其他要求事项(如有)。
(七)授权范围
业主方唯一授予项目运营公司对标的物业在约定运营期内的对外招商租赁和物业管理经营权。项目运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规划跟进、营销策划、企业招商、园区运营、团队管理及资源导入等工作。
(八)采购方式
本项目后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最终采购。
二、运营单位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产业园运营管理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2.运营方需具有10年以上工业产业园管理经验,直接管理园区规模达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测试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募测试并非项目正式采购程序,本次市场测试提供的测试内容在后续正式采购程序(如有)中仍可能修改调整。
(二)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在2024年10月21日前填写附表中的报名信息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langjun988@163.com。
(三)文中涉及的数据信息以最终批复的项目文件为准,具体内容可向我方咨询。
四、测试结果反馈: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鹤山市朗骏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方式:13672846152;0750-8919963
诚邀各界在征集期限内踊跃报名登记洽商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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