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破解“校园餐”管理问题,促进长效常治,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江教基财〔2024〕8号)、《关于印发〈鹤山市中小学校食堂财物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鹤教财〔2019〕1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鹤山市中小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鹤教办〔2023〕14号)、《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鹤山市财政局联同鹤山市教育局拟对校园膳食经费管理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
拟检查单位:鹤山市纪元中学、鹤山实验中学、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鹤山市财贸幼儿园、鹤山市建委幼儿园。
检查范围:2024年度以来各级各类膳食经费。
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资金管理方面。检查学校食堂的账务处理是否规范。检查学校食堂的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资金的使用、存储、结算等方面。具体检查内容包括食堂资金的收付情况,是否单独开设食堂银行账户,以及食堂预收的伙食费是否及时缴存食堂银行账户等?。
2.学校食堂内部控制方面。检查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等内控制度,查阅食堂资金收支账、食材配送签收表、食品出入库登记表等财务资料。检查学生缴纳伙食费是否及时入账,有无私存私放,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伙食费导致降低伙食标准等侵害学生利益问题?。
3.学校食堂应收账款管理方面。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包括应收账款的登记、核对、催收等流程。?检查应收账款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虚构应收账款、虚假交易等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催收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催收不及时、催收力度不够等问题。检查对于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是否进行了合理的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4.学校食堂存货管理方面。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包括物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盘点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检查学校食堂的物资采购业务中是否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检查采购记录和验收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检查存货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仓库的卫生状况和安全措施。?检查存货的领用是否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否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领用。检查存货的盘点制度。检查学校食堂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严格的供应商评估和监督机制。
5.学校食堂资产管理方面。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盘点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检查在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合规性。
二、检查人员
检查组人员名单: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施世明,8812279。
欢迎对检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812382。
附件: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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