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 2020年“双监控”线下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0〕13号)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11月对你单位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是经鹤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315289830Q。负责人为梁沃威,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
二、广东狮特龙实业有限公司及获得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广东狮特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特龙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791194787U,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零伍拾万元,住所:鹤山市沙坪港口路308号,法定代表人:张伟光,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无纺布、纺织品、医用橡胶弹力绷带,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2019年2月12日,狮特龙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对“高端日用及医用橡胶带、松紧带、止血带项目”进行投资。2019年4月15日,该项目取得在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总投资26,600.00万元。
2020年9月10日,狮特龙公司收到由鹤山市财政局划入的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1,800.00万元,并按规定用于正在建设的“高端日用及医用橡胶带、松紧带、止血带项目”。
三、资金检查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2020年5月初,鹤山市科工商务局、鹤山市财政局联合上报包含狮特龙公司“高端日用及医用橡胶带、松紧带、止血带项目”等10个项目的《中央资金补助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产能储备项目摸底表》。
2020年8月7日,江门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0〕101号),将分配给狮特龙公司“高端日用及医用橡胶带、松紧带、止血带项目”(项目2020年7-12月期间固定资产投资额为3,000.00万元)的1,800.00万元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下达至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鹤山市财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江财工〔2020〕101号)将上述资金下达至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狮特龙公司的“高端日用及医用橡胶带、松紧带、止血带项目”符合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的生产动员能力建设的范围和扶持方向。直达资金单独发文下达,不存在分配迟缓、截留挪用情况。
(二)资金拨付情况。
在完成项目实地核查工作,确认项目情况基本属实后,鹤山市科工商务局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同意将资金按相关规定划拨至狮特龙公司。同日,鹤山市财政局以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方式将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1,800.00万元划至狮特龙公司,用于“高端日用及医用橡胶带、松紧带、止血带项目”建设。
资金的拨付,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以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方式划至企业,不存在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形,也不存在以拨代支行为。
(三)资金使用及支出进度情况。
狮特龙公司收到补助资金后实行专款专用,均用于“高端日用及医用橡胶带、松紧带、止血带项目”建设,主要为生产设备及消防工程投入,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
(四)资金绩效及其他情况。
1.财政资金补助有效解决项目建设所需的部分资金,减轻企业筹资压力,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但由于项目未建设完成投入生产,因此未能产生相应效益。
2.狮特龙公司对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按其制定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资金管理,严格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实行单独会计核算。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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