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鹤山市财政局派出核查组,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30日,拟对鹤山市智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代理记账重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核查单位名单
鹤山市智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内容
核查内容详见附件1《关于对鹤山市代理记账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三、核查人员
核查组人员名单:李卫卫、施世明、何美珊、黄坤强、全小云、冯少红,以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何美珊,8812216。
四、核查纪律监督
欢迎对核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812382。
附件:1.关于对鹤山市代理记账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财政监督“十不准”工作纪律及财政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