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按照《关于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10月期间,对你单位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以下简称动监所)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鹤山市农林渔业局,开办资金:人民币16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泽平。宗旨和业务范围为:1、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2、负责中国福彩网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及无害化处理等监督执法;3、依法对民间执法兽医队伍及动物诊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4、负责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和各种证书的使用、管理;负责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6、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设事业编制人员20人,实有19人,离退休2人。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金额为1,874.42万元,收入决算金额为538.11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财政预算拨款 |
836.59 |
538.11 |
上年结转-上级追加结转 |
1,037.83 |
|
合计 |
1,874.42 |
538.11 |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金额为1,874.42万元,支出决算金额为538.11万元,预决算支出具体如下表:
按功能分类: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48 |
32.5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15 |
12.85 |
农林水支出 |
71.59 |
373.5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070.56 |
92.25 |
住房保障支出 |
25.32 |
27.02 |
合计 |
1,874.42 |
538.11 |
按经济性质分类: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基本支出 |
382.39 |
370.07 |
项目支出 |
1,492.03 |
168.04 |
合计 |
1,874.42 |
538.11 |
2017年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审计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作为鹤山市农林渔业局的下属部门,于2017年3月24日在鹤山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在鹤山市农林渔业局的汇总预算中对社会公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于2018年10月30日在鹤山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17年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情况如下:
公开项目 |
公开内容 |
是否按规定公开 |
备注 |
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
是 |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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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是 |
|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是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是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是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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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
是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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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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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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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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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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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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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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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经费情况:
2017年动监所公务接待经费部门预算金额为3,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176.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共发生接待8次,接待人数58人。
经审计发现:
2017年2月11号凭证,市领导召集镇(街)到农林渔局研究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支出接待餐费395.00元,只有“有关说明”,未附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审批件和接待清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动监所车辆情况:动监所日常使用车辆为两台,一辆为自有的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粤JXM623);另一辆为自有的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粤JJD293)。
动监所2017年公务用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1,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21,00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17年度动监所无安排出国(境)工作及活动,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及决算数为0.00元。
(二)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1、会议费情况:
2017年动监所会议经费部门预算金额为6,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4,789.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培训费情况:
2017年动监所培训费用预算数为0.00元,未发生实际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动监所2017年期末,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256,100.80元,明细如下:广发银行90,803.17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相符;金鹤城信165,297.63元,未取得银行对账单。
经审计发现:
金鹤城信账面余额165,297.63元,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据了解,该银行已倒闭。
(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2017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三)存货管理情况:疫苗有根据相关存货管理制度进行存货管理。购买检疫证明、检测试剂、检测卡等共472,828.79元直接支出没做相关存货管理。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动监所账务及其他资料的审计,未发现动监所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未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六、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
通过对动监所账务及其他资料的审计,2017年度动监所未发生与扶贫等民生领域相关的收入及支出。
七、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动监所2017年共有395.00元接待费支出未附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审批件和接待清单。违反《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五、接待范围(二)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三)应邀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纳入接待范围,对口接待。”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实施公务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加强接待费支出审批,完善接待费报销凭证。
(二)金鹤城信账面余额165,297.63元,其他应收款——康大饲料厂账面余额500,000.00元,长期借款——财政局账面余额780,000.00元,均属多年前的款项。违反了《行政单位会计准则》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的规定。
建议对相关资产、负债进行清查核实,查明原因,及时进行清理。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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