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按照《关于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10月期间,对你单位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园林绿化管理所(以下简称园林绿化管理所)是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属下的财政补助三类事业单位。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78419432407XR。宗旨和业务范围:1、承担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的管理养护。2、履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开办资金:20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祖耀;住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80号。2017年末编制11人,实有148人(含合同工),离退休人员37人。
二、预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金额为1,479.00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1,717.37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101.73 |
1,098.03 |
基金预算拨款 |
377.27 |
322.50 |
其他收入 |
|
296.84 |
合计 |
1,479.00 |
1,717.37 |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金额为1,479.00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1,710.74万元,预决算支出具体如下表:
按功能分类: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城乡社区支出 |
1,479.00 |
1,420.53 |
其他支出 |
|
290.21 |
合计 |
1,479.00 |
1,710.74 |
按支出性质分类: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一、基本支出 |
327.44 |
332.60 |
人员经费 |
303.74 |
308.08 |
日常公用经费 |
23.70 |
24.52 |
二、项目支出 |
1,151.56 |
1,378.14 |
合计 |
1,479.00 |
1,710.74 |
2017年园林绿化管理所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审计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园林绿化管理所列入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预算编报范围。
鹤山市财政局于2017年3月6日批复了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部门预算,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于2017年3月20日在鹤山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17年园林绿化管理所部门预算对社会公开。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日在鹤山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17年鹤山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
公开内容 |
是否按规定公开 |
备注 |
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
是 |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是 |
|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是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是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是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是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
是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
|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
是 |
|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
是 |
|
|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
是 |
|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是 |
|
|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
是 |
|
|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
是 |
|
三、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17年园林绿化管理所公务接待经费部门预算金额为11,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83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经审计发现:2017年3月银行支出第3号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2,830.00元,未附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审批件和接待清单,也未按“先审批、后接待”进行审批控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园林绿化管理所车辆情况:园林绿化管理所日常使用车辆为2辆,情况如下:
车辆型号 |
车牌号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五十铃轻型货车 |
粤J·X3804 |
1 |
辆 |
146,146.00 |
帕罗杰吉普车 |
粤J·X5153 |
1 |
辆 |
220,300.00 |
园林绿化管理所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为7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69,996.98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17年度园林绿化管理所无安排出国(境)工作及活动,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及决算数为0.00元。
(二)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1、会议费情况:
2017年,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会议安排,所以2017年会议费预算数和实际支出金额均为0.00元。
2、培训费情况:
2017年,园林绿化管理所实际发生培训费支出总金额140.00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园林绿化管理所2017年期末,现金余额为16,271.11元,银行存款余额为222,435.23元,明细如下:中国建设银行(44001670701051235036)169,637.20元,广发银行(103302513010000020)2,983.95元,农村信用社(80020000006770600)3,944.47元,中国银行(691264354946)728.41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相符;城市信社账面余额45,141.20元,未取得银行对账单。
经审计发现:
城市信社账面余额45,141.20元,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据了解,该银行已倒闭。
(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经审计发现:
1、2017年购入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但并未确认固定资产入账,合计2,429.00元。明细下表所示:
固定资产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金额 |
凭证号 |
资产状态 |
五金茶几 |
1 |
张 |
779.00 |
2017-5-银行收入凭证3 |
在用 |
文件柜 |
1 |
个 |
550.00 |
2017-5-银行收入凭证3 |
在用 |
五金角几 |
2 |
张 |
1,100.00 |
2017-5-银行收入凭证3 |
在用 |
合计 |
2,429.00 |
|
|
2、账面的固定资产有143,088.00元已无实物。1)粤JX1424八座巴宁小车(账面价值135,000.00元)于2001年4月与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置换JX0276水车一辆(价值40,000元,该车于2014年3月报废),没有进行账务处理。2)粤J7U781摩托车(账面价值8,088.00元)因该车2008年8月年审不及格需要报废,但9月仍上路行驶,被公安机关收缴并强制报废,由于资料不全,没有做账务处理。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园林绿化管理所账务及其他资料的审计,未发现园林绿化管理所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未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六、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
通过对园林绿化管理所账务及其他资料的审计,2017年度园林绿化管理所未发生与扶贫等民生领域相关的收入及支出。
七、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园林绿化管理所2017年共有2,830.00元接待费支出未附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审批件和接待清单,未按“先审批、后接待”进行审批控制。违反《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 “五、接待范围(二)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三)应邀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纳入接待范围,对口接待。六、接待审批……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控制……”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实施公务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加强接待费支出审批,完善接待费报销凭证。
(二)2017-5-银行收入凭证3号购入家具2,429.00元,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但未作为固定资产确认入账。违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建议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以防资产流失。
(三)账面的固定资产有143,088.00元已无实物。违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的规定。
建议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对清查盘点出的无实物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四)城市信社账面余额45,141.2元,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据了解,该银行已倒闭。违反《行政单位会计准则》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的规定。
建议园林绿化管理所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核实银行存款金额,已形成坏账的银行账户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关审批处理。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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