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修订)
序号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协调 股室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各股室 | 法规税政股 办公室 人事教育股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各股室 |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 | 局党组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 办公室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 预算股、国库股、会计监督检查办、各业务股室 | |
6 | 各单行税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综合股、法规税政股 | |
7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会计监督检查办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 政府采购管理股 | |
10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 会计监督检查办、各业务股室 | |
11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援助法 | 行政政法股 |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 法规税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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