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我局拟对“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
拟检查单位: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
检查范围:“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
检查内容:检查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四好农村路”资金,重点检查支出流程是否规范、资金用途是否合理合规;资金下达划拨是否有序合规、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是否履职到位,大额资金是否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建成项目是否闲置或者低效运行等。
二、检查人员
检查组人员名单:李卫卫、施世明、黄坤强,以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施世明,8812279。
欢迎对检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812382。
附件: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鹤山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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