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22日作出准予江门市而立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备案设立分支机构的总部机构情况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江门市而立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3FAFK7P;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70320200020;
(四)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东路2座106室自编之一。
二、备案的分支机构情况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江门市而立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MABNLEWUXD;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四)业务负责人姓名:袁**;
(五)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中东西村民委员会中社村140号(住改商)。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8日。
如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与鹤山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0-8812216。
特此公示。
鹤山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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